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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泉州市实验幼儿园2012年春季收费园长公告
(泉州实幼收2012年001号)
根据《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([2008]26号)的规定,本园严格按照省优质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实行“即时收取、按时结算、事毕结清、多退少补、不得盈利”的原则,对本园幼儿的保育教育费(含管理费、杂支费)实行按学期收取;根据泉鲤政教[1998]109号文件规定,对周六留园班实行按月收费;代办项目经泉州市物价局、财政局备案实行按实收费。现将本学期各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:
保育教育费 |
大班幼儿每学期855元 (泉价 [2008]26号)
中小班幼儿每学期1350元(泉价[2010]20号) |
代 办 项目 |
膳食费每月110元 (泉州市物价局、财政局备案)
点心费每月40元 (泉州市物价局、财政局备案) |
周六留园班 |
(泉鲤政教[1998]109号) |
其他服务性
代 办 收 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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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 注 |
本学期膳食费、点心费按 4.5月收取。
大班插班生保育教育费按新标准收取。 |
园长:佘雯
2012 年 2 月 6 日